*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8000250928139272-18277344
项目名称:朱家角镇淀山湖大道南侧D01-08地块垃圾处置工程
预算编号: 1825-W00004564
预算金额(元): 3861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3861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861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朱家角镇淀山湖大道南侧D01-08地块垃圾处置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86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朱家角镇淀山湖大道南侧D01-08地块场地内部建筑垃圾处置工程,详见第三章项目招标需求及技术规格。
合同履约期限: 服务期限为30日历天,自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指令载明的日期起算。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a.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b.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
c.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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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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