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省级、成都市级、本级)平武镇八角村种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简阳市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省级、成都市级、本级)平武镇八角村种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简发改发【2025】10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简阳市平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简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简阳市平武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简发改发【2025】10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简阳市平武镇八角村。
2.2 建设规模:土地平整70余亩;整治排灌渠长约 2.2千米、宽小于1米;新建提灌站1座,配套主管约10千米、配套支管约500米;山坪塘整治1座。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并承担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质量修复工作。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5 财务要求:☑不提供;
□提供:近 年(限定在3年以内)或成立至今无亏损。
3.1.6 业绩要求:□不提供;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水利工程类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具体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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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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