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XZC-BJ2025-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鸡市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千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宝鸡市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经市发改委以“宝发改农发(2025)1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计划经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宝鸡市水利局《关于下达水利专项2025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宝发改投资发(2025)450号文件下达,2025年9月25日千阳县财政局以千财建指(2025)35号文件下达项目建设资金。涉及城关镇的惠家沟村,水沟镇的纸坊沟村、英明村、柿沟村、夹咀村、三泉村,草碧镇上店村、张家塬镇王家庄村,高崖镇高明村、阳川寺村共5个镇10村。规划新修梯田25000亩(其中: 土坎梯田22220亩,老旧梯田改造2780亩),配套田间道路18.061千米,生产道路52.018千米,道路排水沟24.858千米,沉砂池18座,过路涵管44座,植物护坎556.72千米(109.69公顷),栽植行道树14.831千米(栽植杨树8072株),设置标志牌8座。(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1)宝鸡市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十一标段;
(012)宝鸡市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十二标段;
(013)宝鸡市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十三标段;
(014)宝鸡市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十四标段;
(015)宝鸡市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十五标段;
(016)宝鸡市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十六标段;
(017)宝鸡市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十七标段;
(018)宝鸡市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十八标段;
(019)宝鸡市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十九标段;
(020)宝鸡市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二十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011)宝鸡市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十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且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并提供近一年内(2024年11月至2025年11月)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养老保险证明必须是本企业缴纳,提供由社保中心出具含企业名称的社保证明或有网址和网络验证码的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4、投标人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水利相关职称;5、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10月至今)至少分别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为准);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以前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报告;7、投标人未被“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经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为准);近三年内(2022年10月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提供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罪案由查询截图为准)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8、投标人、企业人员及业绩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报备,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012)宝鸡市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十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十一标段资质要求。
(013)宝鸡市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十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十一标段资质要求。
(014)宝鸡市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十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十一标段资质要求。
(015)宝鸡市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十五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十一标段资质要求。
(016)宝鸡市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十六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十一标段资质要求。
(017)宝鸡市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十七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十一标段资质要求。
(018)宝鸡市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十八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十一标段资质要求。
(019)宝鸡市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十九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十一标段资质要求。
(020)宝鸡市千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二十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十一标段资质要求。
3.2、本次招标施工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
3.5每个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项提出投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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