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水利局辉县市石门河、刘店干河等河道管理范围线划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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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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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辉县招标采购-2025-68 | |||||||||||||||
| 2、项目名称:辉县市水利局辉县市石门河、刘店干河等河道管理范围线划定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29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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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采购范围: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与调整。 5.2 标包划分:1个标段 5.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详见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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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即可);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信誉要求: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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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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