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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原河南香山水泥公司等20个老旧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由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现对该工程 东侧土方回填工程 进行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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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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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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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原河南香山水泥公司等20个老旧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建设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原河南香山水泥公司等20个老旧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项目位于洛阳市伊滨区,项目用地东至道湛街,西至孔明街,南至福民巷,北至用地边界,地块东西宽约370米,南北长约250米,规划用地面90565.125平方米,约135.85亩。本项目共规划15栋高层住宅楼以及一个9班幼儿园,社区配套用房、配套商业等,总建筑面积约39.22万平方米。一期规划建设7栋高层住宅(9#、10#、11#、12#、13#、14#、15#)、一个9班幼儿园、南侧人防地库、非人防地库和大门及配套消防工程等,一期总建筑面积约19.22万平方米;二期规划建设8栋高层住宅(1#、2#、3#、4#、5#、6#、7#、8#)、北侧人防地库、非人防地库以及配套消防工程等,二期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工期要求:业主合同工期730日历天,本次招标合同工期1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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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12#、15#楼及相应车库土方回填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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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式:
专业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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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节点付款,侧壁土方回填工程完工后待建设单位支付相应工程款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应扣除各类应扣款项);顶板素土回填工程完工后待建设单位支付相应工程款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应扣除各类应扣款项);投标人在办理工程款支付申请时,须同时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款;整体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
工程完工经伊滨区财政评审结算完毕后付至结算价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工程完工后24个月)按合同约定完成质量缺陷保修责任的,质量保修金1个月内一次无息付清。
工程结算价款审定为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分包结算书,招标人项目部初审完,报分公司复审,经集团公司经营部审核及审计部门审计后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作为最终分包结算值。投标人应累计提供工程结算金额100%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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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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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营业执照内包含土石方工程,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中标后必须办理中国一冶施工许可证才能签订合同。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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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从截止投标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公布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公布时间为准
网络报名地点:投标人登陆*(*) 报名
评标原则:本次招标执行综合评估法,商务标及技术标相结合的评标办法,商务标总分80分,技术标总分20分。商务标中的报价得分采取合理低价法,详见*评分项。技术标采取线上抽取专家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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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费
投标人须在下载招标文件前,以银行汇款形式向公司财务部缴纳标书费: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转账时请注明:洛阳原香山水泥厂棚改(一期)东侧土方回填工程标书费。中标与未中标单位标书费均不予退回。
缴纳标书费账户:(汇款时请务必注明上述划横线信息)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体育馆支行
账户名: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955885020000137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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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工 电话:1753913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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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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