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制氢装置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基础设计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委托,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制氢装置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基础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公司现有4万标方/小时天然气制氢装置存在炉管材料劣化严重,高温性能严重降低;原料气压缩机低负荷运行振动大,附属设施焊口开裂、管线支撑松脱、法兰泄漏等问题;开停工过程中转化炉烟气部分指标长时间超出环保要求;制氢 PSA 和氢气平衡程控阀存在内漏等安全环保隐患。为消除消除隐患,保证装置安全平稳运行,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拟实施制氢装置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目前,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批准文号:港石化〔2025〕134 号),项目已具备基础设计招标条件,现开展项目基础设计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1.更换制氢转化炉炉管 ,材质采用 Cr25Ni35-Nb+MA(离心铸造);
2.新增 1 台原料气压缩机;
3.更换制氢转化炉燃烧器低 NOx 燃烧器;
4.更换制氢装置 PSA 和氢平衡部分的程控阀。
5.完成相关的配套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编制基础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概算文件;相关专篇编制;设计技术交底;协助工艺技术包合同谈判、审查审定;配合项目基础设计审查报批,协助设备采购;项目支持性文件的编制,配合建设方进行报批,按照建设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负责提供建设方要求的其他工程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标准图、结构计算等)等服务。
1.设备
本项目新增或改造设备列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数值 |
备注 |
| 1 |
转化炉炉管 |
103(I.D.)×12(MSW)
|
Cr25Ni35-Nb+MA(离心铸造) |
176 |
|
| 2 |
原料气压缩机 |
往复式压缩机,2列2级压缩,压缩机轴功率920KW 选用同步电机驱动,电机功率1100KW。 |
|
1 |
|
| 3 |
燃烧器 |
/ |
/ |
70 |
低 NOx 燃烧器 |
| 4 |
程控阀 |
DN40 |
|
20 |
|
| 5 |
程控阀 |
DN50 |
|
11 |
|
| 6 |
程控阀 |
DN80 |
|
1 |
|
| 7 |
程控阀 |
DN100 |
|
6 |
|
| 8 |
程控阀 |
DN150 |
|
9 |
|
| 9 |
程控阀 |
DN2500 |
|
8 |
|
| 10 |
程控阀 |
DN300 |
|
4 |
|
2.土建
构筑物工程量
2.3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大港石化公司厂内制氢装置区域
2.4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交付基础设计资料,按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满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或《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3-2016)或者现行的国家、地方或行业其他相关标准、规范。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或省(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设计,许可子项目包含工业管道(GC1);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子项目包含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提供所有资质证书扫描件。
3.1.3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状态正常,并且入库资质包含本次招标要求的资质,服务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http://125.32.26.40:8300)(提供网站截图)。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文字说明)。投标人成立日期晚于上述时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包括炼油工程或化工工程或其他石油天然气工程的建设或改造项目之一的设计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签署页、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及体现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页的扫描件,时间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份合同视为1项业绩)。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4)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商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5)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6)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7)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3.5 项目经理(或称项目负责人,以下称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炼油工艺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炼油工程或化工工程或其他石油天然气工程的建设或改造项目中担任过至少2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或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以下称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业绩合同扫描件,如业绩合同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投标单位盖章版的自制格式的项目任职承诺书),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实施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格式自制的承诺书)。
3.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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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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