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8-ZB-008)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相关招标项目四川华电稻城里浪一期250MW光伏项目22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凉山州木里县
2.2项目规模:250MW光伏项目220kV送出工程,线路长度约50km。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总工期454日历天,计划开始时间2026年2月1日(实际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主体工程开时间2026年4月1日,通过启委会验收时间2026年10月29日,具备倒送电时间2026年10月29日,竣工(退场)时间2027年4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输变电工程-250MW光伏项目22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CHDTDZ046/18-ZB-0080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稻城里浪光伏一期220kV升压站出线构架至固滴电站220kV升压站的线路建设(线路长约50km)。
(2)负责固滴电站220kV间隔接入的站内协调、勘察设计、系统通信工程(站端设备),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验等全部工作。
(3)上述工程中验收、质量监督(包括根据项目施工需要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的质量监督工作)、竣工验收、启动验收、启委会召开等全部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输变电工程-250MW光伏项目22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具备以下任一项资质
(1)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可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并提供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自身或施工分包单位的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需提供自身或设计分包单位的资质: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个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工程EPC总承包的投运业绩(其中至少1项海拔3000m及以上高海拔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2)有效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0.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2022年至2024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1-05 13:50到2026-01-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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