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红岗采油厂2026年度井场道路修垫及复垦土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6-FW-00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红岗采油厂井场道路修垫及复垦土方项目是指在红岗采油厂所属油区内进行如下工作:1、产能建设、日常生产维护提供道路、井场作业面修垫,保证生产设备顺利进行。2、管沟和漏坑等为恢复种植、杜绝污染进行的修垫;3、对连年水淹地或者长时间碾压造成的土壤板结和不能耕种的土地进行复垦。以上要求服务方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红岗采油厂的施工任务,并负责协调当地政府和农民的协调工作;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形式,不涉及到甲供材。依据《吉林油田公司招标管理规定》(JLYT-QG-05-01-2021)B版第八条三款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33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项目实施地点:吉林油田红岗采油厂采油区(涉及大安市八个乡镇等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的管辖区,具体详见标段);
2.1.4框架招标有效期: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红岗采油厂2026年度井场道路修垫及复垦土方项目,工作量预计3300万元。
2.2.2标段划分:9个标段;
第一标段:太山镇油区1000万元;
第二标段:两家子镇及红岗子乡油区750万元;
第三标段:月亮泡镇油区100万元;
第四标段:海坨乡油区600万元;
第五标段:大61区块及大安灌区油区150万元;
第六标段:水利局油区50万元;
第七标段:联合乡油区220万元;
第八标段:四棵树乡油区200万元。
第九标段:大赉乡油区230万元。
九个标段合计3300万元;
2.2.3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选取1个中标人。
2.2.4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100%。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投标人的同一套人员(同一套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各1人,施工人员2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评委按照标段号(1-9标段)顺序评标,同一投标人同一套人员在前标段已经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在后续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详见合同文本;
2.3.3服务费:无。
2.3.5资金来源:投资(成本)以实际下达为准。
3.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 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 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查询三商黑名单中的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三商处罚名单,在以上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登录“*”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
3.2财务
3.2.1 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3安全
3.3.1安全监管人员。指定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即可。
3.3.2应急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或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
3.3.3设备检验合格证。项目涉及挖掘机至少一台,提供出厂合格证或在有效期的检验合格证。
3.3.4保险。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入场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的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施工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3.5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
3.4质量
3.4.1根据生产单位施工方案,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井场道路修垫及复垦,满足生产使用要求,确保工程工期和质量(提供承诺书)。
3.5专业
3.5.1 具备配合甲方协调区域内乡、村关系的能力,出具协调承诺书(承诺书中应明确施工队伍需使用当地农民工,施工协调组织到位,出现民扰情况帮助协调解决)。
3.5.2 提供近三年(从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土方施工业绩至少1项,出具施工合同和结算发票及须附由曾经服务过的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个体工商户升级为公司的,以往业绩有效。(注:只有单独的土方施工合同业绩才算有效业绩,建设工程合同中含土方的业绩不算有效业绩,如路基工程、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道路改造工程、生物科技建设项目、机场完善功能项目、风电EPC总承包集电线路和交通工程及吊装平台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等建设工程合同。)
3.5.3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6 公共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6.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6.4 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6.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6.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6.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6.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6.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说明:除有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近三年”均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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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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