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吉林东丰龙新发电有限公司东丰沙河镇风电项目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000150,招标人为吉林东丰龙新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吉林东丰龙新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吉林东丰沙河镇风电项目位于辽源市东丰县沙河镇,场区为低山丘陵地貌。项目装机容量23MW,安装风力发电机组6台,场区配套建设检修道路及集电线路。该项目于2022年6月开工建设,2023年11月投产发电。
2.1.2招标范围:由于吉林东丰沙河镇风电项目的建设对场区内土地资源及地形景观造成了一定扰乱,拟通过环境治理有效遏制地质环境的进一步恶化,进行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改善被占用和破坏的土地资源,具体内容见技术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
2.1.4质量要求:(1)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施工规范,达到设计技术要求,达到验收标准;(2)不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1-08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1-1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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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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