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20000G300179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
一、招标条件
本阳高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招标项目编号: E14020000G3001791001 ),已由阳高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阳高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1.对污水处理厂现状粗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生化池、二沉池、深床滤池、加药间、污泥脱水间更换主体设备及其配套设施;2.对污水处理厂现状生化池保温设施进行改造;3.利用污水处理厂4.2亩预留用地,新建2.5万m³/d “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的深度处理系统,总建筑面积为1699.9m², 主要包括深度处理车间、臭氧设备间、臭氧接触池及其他配套设施,同时将原有次氯酸钠发生器消毒更换为紫外线消毒系统;4.完善升级现有控制系统及其配套设施,实现全厂工艺设备及仪表的集中展示及控制。 投 资 额:总投资为7759.77万元,本次招标初步设计费40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阳高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阳高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3.1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类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
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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