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2025年第三批校园网建设施工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JCG-SCTT2025-104,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校园网建设,包含网线、电源线、光缆、桥架、网络设备等设施/设备的施工。
1.2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3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1.4预估规模:预估不含税金额618.4018万元,施工适用增值税税率9%,乙供物资适用增值税税率13%,预估含税金额677.3870万元。具体采购规模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不含税预算费用(元) |
增值税税率 |
含税预算费用(元) |
| 1 |
施工服务(不含安全生产费、规费)) |
1项 |
4504383.45 |
9% |
4909777.96 |
| 2 |
安全生产费 |
1项 |
104936.55 |
9% |
114380.84 |
| 3 |
规费 |
1项 |
742444.23 |
9% |
809264.21 |
| 4 |
乙供物资 |
1项 |
832254.37 |
13% |
940447.44 |
1.5实施地域:四川省成都市。
1.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服务规定的所有建设内容。
1.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8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0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不划分份额,中标人数量为1个。
1.11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具体如下: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报价折扣(ON)44%,报价按照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及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文)作为基准价。报价折扣(ON)限价范围[0%,44%]。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乙供材料高投标限价为报价折扣(ON)100%,报价按照乙供材料价格清单作为基准价。报价折扣(ON)限价范围[0%,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依法设立: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2 控股管理关系: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2.3 企业资质: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1)和(2)两项资质:
(1)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对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2.4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含)至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类似业绩,且累计含税业绩金额≥300万元。
注:①类似业绩范围:通信传输施工类或通信网络建设类或信息化施工类类似业绩。
②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项目名称、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有效期、签字盖章情况等),每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且发票开具日期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发票请自行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验真,若经评标委员会查验显示作废/红冲/不一致/查无此票等情形的均视为无效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③若合同中包含其他无关业绩的,须提供属于本项目类似业绩范围内的金额证明材料,如订单、发票、供货单等。若所提供的合同或订单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属于本项目采购标的范围的,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进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要求等;若合同主体为联合体的,须补充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其他可证明各成员分工的证明材料。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类似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④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⑤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为准(任意一个时间属于本项目要求时间范围均可),未明确规定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开始履行时间的,须单独出具能证明合同履行开始时间的证明材料(如甲方开具的盖章证明或甲方系统上的合同履行有效期截图等)。
⑥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2.5 实质性要求:
2.5.1人员配置资格要求:
| 序号 |
人员类别 |
最低配置人数 |
与其余人员是否可兼任 |
是否允许劳务派遣 |
基本要求 |
| 1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1名 |
不得兼任 |
不允许 |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
| 2 |
项目经理 |
1名 |
不得兼任 |
不允许 |
1、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3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名 |
不得兼任 |
不允许 |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 4 |
技术质量负责人 |
1名 |
不得兼任 |
不允许 |
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注册专业为:【通信与广电工程】。 |
| 5 |
2组施工队 |
施工队长1名/组 |
可与同一施工队中特种作业人员兼任 |
允许 |
\ |
| 专职安全员1名/组 |
不得兼任 |
不允许 |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
| 施工人员1名/组 |
可与同一施工队中施工队长兼任 |
允许 |
每组施工队伍中须具备2类特种作业人员(至少包括低压电工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提供应急管理部或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可为1人同时具备多证,也可为多人分别具备证书)。 |
人员要求证明材料:(1)人员均须提供基本证明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社保证明:2025年7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均不认可),社保证明未明确具体月份的,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若为劳务派遣人员(仅适用上表中允许劳务派遣的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至少体现签约方信息及签字盖章等关键性内容)及劳务派遣协议;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可以不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
(2)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中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分公司不予认可),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是投标人。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应按照住建部最新要求提供(不限于证书所有者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确认证书使用有效期等,请确保证书上的个人签名及有效期清晰)。
(3)特种作业人员证书:须提供应急管理部或下属的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4)职称证明: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其他具备发证资格的机构或部门颁发的证书扫描件。
(5)人员复用要求:每组施工队长可与组内特种作业人员复用,除此外其余所有人员均不得复用,若复用将被否决。
(6)若人员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该人员不予计入。
2.5.2 车辆及工器具配置要求:
2.5.2.1 车辆要求:至少配置1辆车。
注: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扫描件或在检验有效期内的12123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凭证查询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①若为自有车辆,须体现车辆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原件备查;②若为租赁车辆,还须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方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原件备查。
2.5.2.2 仪器仪表:承诺配置一组仪器仪表,每组须包括不限于:驻波比测试仪、光时域反射仪、射频功率测试仪、地阻仪、熔接机、万用表、OTDR 等设备。注:审查承诺函。
2.5.2.3 安全防护设施:承诺为本项目每组施工队伍配置安全防护设施一套(包括不限于:绝缘手套、绝缘靴、安全帽、登高安全绳、万用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绝缘梯子、冲击钻、扳手、断线钳、壁纸刀、锤子、螺丝刀、电笔、工具包、头灯、卷尺等)。注:审查承诺函。
2.6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施工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施工服务】产品品类淘汰投标人(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四川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9)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20)【2020年12月01日】至今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提供承诺函,投标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2.8其他情形:
(1)投标人产品应满足国家标准,符合国家规定且保证货物来源地为国内或正常贸易往来国家和地区。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
(3)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不得一致。
(4)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人的(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1)如分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资格审查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投标将被否决。
3.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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