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信号升格专项行动(宁波第一批薄覆盖室分项目)】(招标编号:【CITCC-ZJ26ZT020100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预估规模/工程量:本项目拟采购宁波镇海华怡公寓等45个室分项目(频段800-2700MHZ)施工总承包服务,包括室分系统集成施工。采购预算:403.73万元(含税),其中施工费含税预算为273.82万元,乙供材料费含税预算为129.91万元。以施工费预算+乙供材料预算×乙供材料中标折扣(非OFF)报价作为合同金额上限,按需下单结算。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计划工期:订单下达之日起12个月内完工,以具体项目要求为准。
保修期:施工部分保修期2年,乙供材料部分保修期4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施工费折扣(非OFF)最高投标限价为16.37%,乙供材料折扣(非OFF)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任一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序号 |
主材名称 |
规格 |
单位 |
不含税基准单价(元) |
| 1 |
馈线1/2"-阻燃射频同轴电缆 |
800-2700MHZ |
个 |
9.74 |
| 2 |
馈线7/8"-阻燃射频同轴电缆 |
800-2700MHZ |
个 |
22.89 |
| 3 |
馈线转接器-NM-NM(N双公头) |
800-2700MHZ |
个 |
2.72 |
| 4 |
馈线转接器-NF-NF(N双母头) |
800-2700MHZ |
个 |
2.48 |
| 5 |
馈线转接器-NMA-NF(N直角公转母头) |
800-2700MHZ |
个 |
3.38 |
| 6 |
馈线连接器-1/2"N公头 |
800-2700MHZ |
个 |
2.64 |
| 7 |
馈线连接器-7/8"N公头 |
800-2700MHZ |
个 |
5.90 |
| 8 |
腔体耦合器-普通型-5dB-300W |
800-2700MHZ |
个 |
8.18 |
| 9 |
腔体耦合器-普通型-6dB-300W |
800-2700MHZ |
个 |
8.18 |
| 10 |
腔体耦合器-普通型-7dB-300W |
800-2700MHZ |
个 |
8.18 |
| 11 |
腔体耦合器-普通型-10dB-300W |
800-2700MHZ |
个 |
8.18 |
| 12 |
腔体耦合器-普通型-15dB-300W |
800-2700MHZ |
个 |
8.18 |
| 13 |
腔体耦合器-普通型-20dB-300W |
800-2700MHZ |
米 |
8.18 |
| 14 |
腔体功分器-普通型-二功分-300W |
800-2700MHZ |
米 |
6.10 |
| 15 |
腔体功分器-普通型-三功分-300W |
800-2700MHZ |
个 |
7.02 |
| 16 |
全向吸顶天线(单极化) |
800-2700MHZ |
副 |
3.90 |
| 17 |
定向壁挂天线(单极化) |
800-2700MHZ |
副 |
9.75 |
| 18 |
全向吸顶天线(双极化) |
300*100mm |
副 |
10.29 |
| 19 |
定向壁挂天线(双极化) |
200*100mm |
副 |
15.47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同类案例业绩,【同类业绩指:室分系统集成业绩】。
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合同执行的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章。
注:
(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合同执行的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
(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c、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2.1.6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1)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2)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1.7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
2.1.8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一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为本项目配置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说明:
(1)须提供人员名单、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
(2)复用规则:安管人员均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该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若安管人员之间相互兼任复用,则该人员不予认可。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上述项目负责人(B证),若中标后该人员不能到位,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诺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同意6个月内不更换。
(4)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有权不予认可。
2.1.9投标人须承诺企业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
注:须提供相应承诺。
2.1.10投标人须承诺涉及特种作业的人员,具备相应【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包括但不限于【电工作业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高处作业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等本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工种。
注:(1)须提供相应承诺;(2)根据2025年8月18日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通知(应急〔2025〕59号),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从业人员在从事本职工作时,不用重复考取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2.1.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宁波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浙江省级】【施工服务-分布系统施工】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8)在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省】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施工服务-分布系统施工】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9)按照招标人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则、《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名单管理要求》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合作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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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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