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长治市黎城县309国道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长治市黎城县309国道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D140426202507300001-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黎城县309国道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编号:
ZFD140426202507300001-01)已由黎城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以黎发科审发
〔 2025 〕 21 号 、 黎 发 科 审 发 〔 2025 〕 26 号 批 准 建 设 ( 项 目 编 码 :
2505-140426-89-01-662956),招标人为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建设资金
来源为除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治市黎城县309国道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治市黎城县309国道(西仵镇东仵村口—银河小区南侧三岔路
口)道路两侧;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主要是对黎城县段G309道路两侧进行综合治理,全长7.025公里,其
中绿化面积28298.3㎡,园路硬化1579.09㎡,及破损路面硬化恢复、花池改造、
景观小品、照明设施、挡土墙工程等。
2.4建设工期:6个月;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按一个标
段组织招标;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
生产许可证,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项目经理须为本
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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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财务要求: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成立
时间不足该年份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完税证明或银行转账
单)和社保明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须在社保明细内,
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次税收缴纳凭证(增
值税、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银行转账单);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面截
图(需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8月4 日至2025年9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