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经济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天然气供气工程(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60000G3001569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朔州市朔州经济开发区
一、招标条件
本朔州经济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天然气供气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E14060000G3001569001 ),已由朔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开发区管委会财政解决,招标人为朔州经开市政综合服务管理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项目新建一座LNG气化站及附属中压管道,其中:(1)设置一座立式LNG储罐,容积为50m³;1台储罐增压橇,1台气化能力为1000Nm³/h的气化复热调压计量橇(橇内含1台卸车/储罐增压器,2台气化器,1台调压计量加臭橇、1台B0G加热器、1台复热器、1台EAG加热器),1台气化能力为2000Nm³/h的气化复热调压计量橇(橇内含2台气化器,1台调压计量加臭橇、1台B0G加热器、1台复热器、1台EAG加热器),1根LNG放散管,气化后供工业园区使用。(2)附属中压管道起点接新兴产业园区气化站出口管道,在纬四路向东西两个方向埋地敷设,管径de250,全长约5.5km,管道设计压力0.4MPa。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朔州经济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天然气供气工程: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信誉良好,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记录”(处罚期内)(查询企业、项目经理)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惩戒期内)(查询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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