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寨县2025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90000G300160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
一、招标条件
本五寨县2025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E14090000G3001601001 ),已由五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五寨县发展和改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建设项目规模为1609.92KW。项目分为10个建设地点,根据单个建设地点容量设置为一发电单元,整个光优发电有10个发电单元组成,每一个单元设置1-2台组串式逆变器以及一台并网箱,屋顶上的光伏组件通过逆变器逆变至0.4KV后,通过并网箱接入就近村里柱上变压器低压侧或T接接入就近国网380V公共电网。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五寨县2025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包含设备采购)。
项目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富康村,小辐车梁村,孙家梁村,三岔镇羊坊村,大村,西鸡儿洼村,老牛坡村,李家坪羊坊村,石咀头村,大胡会村。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五寨县2025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五级以上(含五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