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2-HHXX-G2025-0012 项目名称:滨海县智能仲裁院、智慧仲裁庭建设、劳动保障监察维权调度指挥中心建设等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0万元 采购需求: 滨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智能仲裁院、智慧仲裁庭建设、劳动保障监察维权调度指挥中心建设等包括货物(含相关附配件、软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免费质量保修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具体货物名称、数量及技术参数需求等。 免费质量保修期:硬件三年、软件一年、装修五年。 质量(服务)标准:合格。 项目地点(交货地点):滨海县港城路399号(原车管所)一楼。 核心产品:数字庭审主机。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为2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