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高安全新型电化学储能新型电解液研究科技项目技术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天津华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港塘公路2657号
2.2 项目规模: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2027年6月30日前完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建设期技术咨询-高安全新型电化学储能新型电解液研究科技项目(CHDTDZ046/16-QT-81201):高安全新型电化学储能新型电解液研究科技项目技术服务,包含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研究、储能电池状态评估等关键领域研究。课题1:基于新型电解液的电池系统高安全电芯设计及寿命提升技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3项、发表或录用论文1篇;课题2:基于电池管理系统运行数据的储能系统状态评估技术,出具专项研究报告1份;课题3:规模储能的市场参与模式与价值收益研究,出具专项研究报告1份、发表或录用论文1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设期技术咨询-高安全新型电化学储能新型电解液研究科技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项电化学储能电池本体方面(正负极材料、电解液、热失控管理、能量密度、寿命等有关电化学储能电池本体领域均可)研究开发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0-09 17:14到2025-10-1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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