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施工阶段超前地质预报项目物探数据采集劳务招
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EYDKY-2025-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施工阶段超前地质预报项目物探数据采集劳务招标,项目业主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施工阶段超前地质预报项目物探数据采集劳务招标。
2.2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泰安市。
2.3项目概况: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北起济南枢纽历城站,向南经泰安、济宁,止于枣庄市台儿庄区,全线长268.479km。本项目西山隧道、杏花峪隧道、安子岭隧道3座隧道需开展地震波反射法、地质雷达法超前地质预报。
2.4本次招标范围:物探劳务工作地震波反射法数据采集17113延米,地质雷达法数据采集6524延米。
注:以上工作量为预估工作量,实际工作量受线路方案选择存在较大变化可能性,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在实施过程中予以及时调整,投标人及中标人应充分认识且无条件接受,中标人应按要求及时调配充足人员设备,保障招标人工作量及工期要求。
2.5服务期限: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进场开工,并于2028年10月30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具体开始结束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6安全、质量要求:本次物探工作的资料采集、整理和解释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技术标准的相关要求执行:
(1)《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技术规程》(Q/CR9217-2015)(2)《铁路工程物理勘探规范》(TB10013-2023)(3)《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10027-2022)(4)《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4-2020)(5)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JZTJ-2标隧道超前地质预报设计图2.7包件划分:划分为1个包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备有效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3.1.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1.2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1.3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1.4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3.2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不少于1个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的铁路、公路、水电等工程类似物探工作数据采集的业绩(包括地面物探或超前地质预报物探工作)。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业主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承担该项目工作资金能力,提供近一年(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若为事业单位仅须提供资产负债表),或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和信用中国h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截图为准)若为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证明材料;(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网页查询截图);(3)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没有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限制交易禁入期内承诺书。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物探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1个已完成铁路、公路、水电等类似工程地面物探或超前地质预报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项目业绩须明确有该项目负责人名字,项目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若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的,须提供由合同甲方签字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投标人出具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还应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
3.6其他人员要求:
3.6.1质量负责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物探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1个已完成铁路、公路、水电等类似工程物探或超前地质预报质量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业绩。项目业绩须明确有该质量负责人名字,项目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若合同中不能体现质量负责人名字的,须提供由合同甲方签字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投标人出具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6.2安全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安全管理经验(附国家、行业颁发的安全管理相关证书或安全培训证书、单位安全培训证明文件)。
3.6.3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物探数据采集的操作人员,每个采集组配备数据采集人员不得少于3名,本项目现场至少组建1个娄据采集组。
注: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
3.7设备要求:投标人最终投入本项目现场各种设备应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投标人的物探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隧道超前地质预报仪(TSP303)、地质雷达等仪器,需提供设备来源证明材料,自有提供购置证明材料,租赁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并附设备检验检定证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科左中旗肉牛产业孵化中心(标准化厂房)项目商品混凝土、钢结构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下一篇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横河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EPC总承包三标段工程项目配电箱物资采购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