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机关事务中心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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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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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中原公开-2025-31 | |||||||||||||||
| 2、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机关事务中心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988,700.00元 | |||||||||||||||
| 最高限价:29887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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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重点办公区:中原区桐柏路200号、颖河路68号;一般办公区:百花路13号、文化宫路22号、计划路10号、市场街71号、伊河路96号、陇海路96号、岗坡路5号,共九个办公区物业服务,包括院区、办公楼等内外环境清洁、部分办公室清洁、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绿化养护、会议服务等。 5.2.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 5.3.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5.4.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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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及截止时间:本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将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打印,以作证据存档);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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