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浙江油田公司苏北采油厂2026年捞油生产业务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ZY25-SH10-FW1641/ZB-SBCYC-2025-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油田公司苏北采油厂2026年捞油生产业务承包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分公司苏北采油厂,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苏北采油厂是浙江油田公司下属的原油生产二级单位,原油生产方式主要是“机采+捞油”,采油厂现有生产捞油井约88口,区域主要分布在江苏省海安、姜堰、大丰3个市(县)。目前日捞约20井次,日捞油约19吨,每口井捞油抽数约为1抽。由于采油厂本身无捞油生产能力,需外委捞油队伍进行捞油生产,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捞油业务进行外包,择优选择具有服务能力的单位完成相关业务工作。
2.2 服务内容及工作量
1.服务内容:海安、姜堰、大丰等油区捞油井的捞油生产,负责组织捞油设备、人员、捞油运输罐车,按照采油厂制度要求开展捞油生产、分析捞油动态、优化生产制度、执行捞油生产计划,将捞液量转运至招标人定点位置卸车;每旬度配合招标人对进罐量进行计量核实;按照招标人采油厂要求开展捞油遇阻井通井作业。
2.工作量:采油厂现有生产捞油井约88口,预计2026年年度捞油作业7665井次。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2.4 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泰州市姜堰区和兴化市等浙江油田分公司苏北采油厂生产区域。
2.5 服务方式:现场服务,包工、包料。
2.6 招标范围:2026年海安、姜堰、大丰等油区捞油井的捞油生产,负责组织捞油设备、人员、捞油运输罐车,按照采油厂制度要求开展捞油生产、分析捞油动态、优化生产制度、执行捞油生产计划,将捞液量转运至招标人定点位置卸车;每旬度配合招标人对进罐量进行计量核实;按照招标人采油厂要求开展捞油遇阻井通井作业。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捞油生产业务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盖章的业绩合同及项目验收资料(或结算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主。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3.5 人员配置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1人,全面负责现场管理,组织协调和指挥捞油现场的一切事务。具有3年(或以上)石油天然气生产管理或者捞油生产管理工作经历。须提供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 操作人员: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3个车组人员,每个车组至少配备3人(不含司机);所有人员须具有捞油生产操作3年(或以上)工作经历。须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3 原油运输驾驶人员:至少3人。具有3年(或以上)危险化学品车辆驾驶工作经历;具有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及驾驶证。须提供身份证、从业资格证、驾驶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4 捞油车辆驾驶人员:至少3人。具有3年(或以上)捞油车辆驾驶工作经历。须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6 设备要求
3.6.1 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配置需满足捞油生产业务承包能力;至少提供3套车组(每套车组包括1辆油罐车和1辆捞油车)。须提供设备图片及规格参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6.2 设备配置参数:捞油车具备捞深2500m(含)或以上能力。须提供捞油车铭牌和技术规格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7 其他要求
3.7.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7.3 投标人须承诺近四年来(2022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日)未发生工业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环境事件。须提供承诺书
3.7.4 投标人须承诺全面负责服务期间新增企地矛盾的协调与资金赔偿,确保企地关系和谐,保持正常生产。须提供承诺书
3.7.5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公司市场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7.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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