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会议服务和公寓服务业务外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会议服务和公寓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QITC-2025-FW-1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会议服务和公寓服务业务外包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审批通过,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会议服务和公寓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2.2招标范围:会议服务、公寓服务、综合办公服务。
2.3服务期限:招标有效期3年,合同一年签订一次。第一年合同期计划自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年合同到期后,按照招标人单位相关管理规定与年度考核情况,根据年度工作需求经双方协商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4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北京院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
2.5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属于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项目授权。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提供一项单笔合同额在500万以上的会议服务类似项目业绩,并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资料,证明资料至少应包含合同复印件。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3.4信誉要求: ①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需提供书面保证);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提供网站截图);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网站截图);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需提供书面保证);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