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2026年度新疆吐鲁番地区橡胶改性沥青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1103-KJJC-2026-002
现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分公司所辖新疆吐鲁番地区范围内项目的橡胶改性沥青进行2026年度区域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
1.公司概况、采购范围
1.1公司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三级法人单位,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一师三团,2008年随中国铁建股份公司整体上市。公司综合实力连续14次入选中国铁建工程公司20强,连续2次入选中国铁建“专精特新”企业,被国家领导人称为“铺架劲旅”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金10.01亿元。公司具有铁路、公路、市政、建筑、矿山、机电工程6项施工总承包资质,桥梁、隧道、公路路基、铁路铺轨架梁、环保工程5项专业承包资质,形成主业突出,多元发展的产业结构,年施工能力在100亿元以上。
公司施工的工程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6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11项,国家优质工程奖32项,中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3项,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2项,国家级工法5项,省部级工法27项,发明专利28项,实用新型191项,软件著作权15项,主持或参与编制各类标准规范39项。公司被认定为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技术中心被评定为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铁路铺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公司铺架优势,集团公司被认定为中国铁建铺架技术及装备研发中心。
1.1.1工程项目概况: G30连霍高速公路哈密至吐峪沟段改扩建工程第十二合同段起于鄯善县K3337+000处,路线总体自东向西,经鄯善、连木沁镇,止于吐鲁番市鄯善县吐峪沟互通西侧,终点桩号K3362+059,路线长25.06km.本合同段19座/1374.6延米(含互通匝道桥、分离式立交桥),其中大桥11座/1146.5延米、中桥3座/131.1延米、小桥5座/97延米。涵洞90道(钢筋砼圆管涵13道,盖板涵77道),天桥3座;路基挖方41.63万m³,填方165.86万m³,其中借方150.32万m³;路面层116.3万m²;共设有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服务设施1处(收费站、养护区、服务区等)配套工程。
本标段现状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原设计全线计算行车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28m;扩建后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车速120Km/h,一般路段整体式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为42m,分离式路基宽20.75m。项目投资总额6.3亿元,建设工期2年。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物设[2025]505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1.2采购内容:
1.2.1橡胶改性沥青,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1.2.2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各包件内采购数量不作为实际供应依据,仅针对供应商报价及评审需要,具体以新疆吐鲁番地区所属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1.3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所参与投标物资必须有明确来源。
2.4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满足招标人需要的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商使用的基质沥青需是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70#A级道路石油沥青。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承诺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商满足以上条件,并提供佐证资料。
2.5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3-2025年其中2年财务报告或报表,附表中必须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要求近两年年营业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23、24年累计2000万以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2.6供货业绩:2023年12月前注册的公司应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6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或类似物资在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2 份,2024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应具有投标物资或类似物资在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提供合同文件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2.7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的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8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1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1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
2.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10其他要求:招标人须接受按照实际进场过磅数量验收计量。
2.11仓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总容量不少于5万吨的沥青仓储库,并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1.仓库产权证明及合法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仓库基本信息:具体地址、建设标准、仓储容量(明确可存储沥青的有效容积并加盖公章);提供仓库图片;评审结束后,采购人项目拟对供应商提供的仓储库进行考察,若不满足上述要求,成交资格将被否决。
3.采购**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混凝土架子队混凝土泵车租赁服务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下一篇 G59呼北高速炉红山(湘鄂界)至慈利段高速公路、G5515张南高速桑植至龙山段高速公路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招标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