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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数字化交付业务及技术支持服务框架协议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数字化交付业务及技术支持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数字化交付业务及技术支持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己被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承揽的数字化交付项目日益增多,现有人力资源已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为贯彻执行昆仑总部“内内外”项目用工政策,分公司已对总部及各分公司内部现有数字化业务储备人员状况进行系统摸排,虽识别出部分可用资源,但仍面临显著的人力缺口。为有效落实分公司关于实现数字化项目人力资源实时精准调配、拓展多元化用人方式、引入市场化服务单位、保障人力资源高效利用的管理要求,现亟需锁定能够为分公司数字化交付项目提供高质量、专业化技术服务支持的外部合作方。为此,计划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承包商并与之签订《数字化交付业务及技术支持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期限设定为四年。若协议期满或实际工作量达到预估合同总量800 万元(4年),本框架协议即行终止。

中标承包商将依据分公司所承揽项目的实际需求,签订项目订单合同,按约定条款派遣合格的技术服务专业人员,为分公司履行总体院及装置院职责提供全面技术支持。若框架有效期内已委托的订单合同未关闭,同时实际工作量未达到合同总量,可根据实际需要延长订单合同至该项目正式结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2.2服务内容:大连分公司所承揽的项目提供数字化交付业务及技术支持服务,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进行的设计、建设、移交等数字化相关咨询工作,配合完成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数字化交付工作,编制项目数字化交付标准与规定,配合完成数字化交付平台建设与管理,集成、校验和管理所有数字化项目数据,构建完整的数字化资产数据库。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需要,完成工厂对象与工程文档关联、数据及文档整合、管道焊接数据管理以及对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等服务。具体工作如下:

2.2.1协助分公司项目组制定数字化交付工作解决方案、编制数字化交付标准和规定。

2.2.2协助分公司项目组完成数字化交付平台的建设、维护和技术支持工作。

2.2.3协助分公司项目组完成各参建单位各阶段性数字化产物交付质量(如位号关联度、属性填充情况、文档关联程度、工厂对象正确性等)的检查,直至达到最终竣工版交付成果的要求。

2.2.4协助分公司项目组编制各专业模版文件、校验模型与数据、自动关联各专业文档等工作。

2.2.5配合分公司作为数字化交付总体院与装置院各个阶段的数字化相关工作。

2.2.6协助分公司项目组完成其它数字化交付相关工作。

1)交付管理总体要求:协助分公司项目组编制数字化交付管理总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交付组织管理、交付进度计划管理、交付质量管理、交付沟通协调管理。协助分公司项目组在数字化交付拿总工作中的组织、计划、质量管理和沟通协调支持。

2)交付内容要求:交付物需要满足业主质量要求,同时需要经过业主验收确认。

3)交付培训要求:协助分公司项目组进行数字化交付能力的培训。

2.3现场服务地点:大连及分公司所承揽的数字化交付项目所在地。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年。

2.5服务要求:服务质量需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1200元/人/工日(含税)。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标段金额不超过800 万元(4年)。

2.8中标人数量:1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其承包商资质状态为正常;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承包商状态为正常的查询截图)。

3.3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石油化工或类似行业数字化交付项目业绩至少1项的成功案例,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额须≥200万,并且提供合同扫描件等)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应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根据所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5 信誉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最近三年投标人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围标、串标、行贿等违规违法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须提供相关网站截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相关网站截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后须提供相关网站截图。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http://www.cnpcbidding.cnpc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评标时以查询结果为准。

3.6 服务人员要求:

3.6.1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拥有5年以上项目经验,并全程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至少2个及以上石油石化或类似行业数字化交付项目。在可用于为分公司配置的团队成员中,该部分人员数量不少于5人(需提供人员清单、缴纳保险证明)。

3.6.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PMP或IPMP项目管理专业证书之一,并在石油石化或类似行业数字化交付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实施数字化交付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的业绩清单,并提供承诺:在承担分公司项目的项目经理后不再担任其它数字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计入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缴纳保险证明)。

3.7其他要求:不同投标人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含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子公司不得以母公司资质、商誉、财务状况及资信和业绩等作为投标条件。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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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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