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5/18-QT-632)
一、招标条件
华电望亭2×66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无锡硕放机场净空超高问题综合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望亭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人民街70号。
2.2 项目规模:2×66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报告获民航主管部门批复(或审查通过)为止。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项目管理-无锡硕放机场净空超高问题综合安全风险评估项目(CHDTDZ065/18-QT-63201):分析望亭2×66万千瓦扩建项目对无锡硕放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影响、对无锡硕放机场近远期飞行程序影响、对机场运行机型出现一发失效起飞、一发失效复飞等应急程序进行性能综合评估、对无锡硕放机场ILS系统运行影响、对无锡硕放机场近远期导航监视设备场地的电磁影响和对下错高度等不安全事件的风险分析,出具相关报告并且取得民航主管部门批复。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最新一期《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公布表一》内的备案单位。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国内机场净空评估类项目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体现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1-21 14:50到2026-01-28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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