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广东铁塔汕头2026年某学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编号:HX-GDTT-202602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为满足学校“一张校园网”建设运营条件,提升整体校园网络运行能力,提供设备及其配套软件、相关配套施工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项目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为259.99万元(设备及其配套软件按税率13%测算、施工部分按税率为9%测算),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金额。
1.3实施地域:广东省汕头市。
1.4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整体交付。
1.5质保期:设备及其配套软件自验收证明签署之日起3年,施工部分自验收证明签署之日起2年。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1.7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5年。
1.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设备及其配套软件部分投标折扣系数最高限价为100%,配套施工服务部分不含税报价最高限价为568714.09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2相关配套施工服务:本项目采购标的物包含相关配套施工服务,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或依法进行分包,承担相关配套施工服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人员:
1.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1个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4.项目负责人具备1个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1个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具备施工队伍的人数不少于2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2名应急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高处作业至少各1名)的作业人员。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明确具备上述要求两项资质证书及人员的相关配套施工服务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若相关配套施工服务商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资质证书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设备供货或系统集成类项目)。
证明材料要求:
(1)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或结算,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等作为证明材料。(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合同的关联性。)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或结算,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或结算单或确认单等+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编号、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含税金额、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或结算单或确认单等(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合同的关联性)。
(4)若为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或确认单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汕头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
2.5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核心设备(XGPON ONU(WIFI6))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设备(XGPON ONU(WIFI6))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1)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投标;
2)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若出现以上两种情况之一,涉及的投标人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2.6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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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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