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科(广东)炼化公司电动机维修服务(招标编号:NTS260210-112626) , 招标人为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动机维修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电动机维修服务 | 1.000 | 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不能参加投标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承包商在营业期间或运行期间未发生任何人员伤亡、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近3年(2022-2024年)经营活动中无项目质量投诉事故、不良记录、违法记录、重大法律纠纷和失信执行人记录,并出具相应的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中间商、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8)承包商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具有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相关体系证书复印件。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承接石油、化工行业电机维修服务的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3.1.4 信誉要求。
无3.1.5 其他要求。
(1)具有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2月25日9时30分 至 2026年3月2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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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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