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四川华电凉山木里沙湾一期风电项目一标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预拌混凝土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C-0205-25J4-FG0117
1、采购项目
四川华电凉山木里凉山木里沙湾一期风电项目一标地址位于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沙湾乡、卡拉乡、雅砻江镇境内让白牧场范围内,采购人为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业主为四川华电木里唐央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项目业主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或“采购人”),通过参加项目业主组织的公开招标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承担本项目工程建设任务。
本项目施工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承包商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采购人将根据报价、工期安排、技术方案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后择优选取中标单位。
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发包人”)
响应人:参与投标的各单位(以下或称“承包人”)
业主单位:四川华电木里唐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四川华电凉山木里沙湾一期风电项目一标EPC总承包项目
(2)项目概况: 四川华电凉山木里凉山木里沙湾一期风电项目一标(以下简称“木里沙湾风电项目”)位于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沙湾乡、卡拉乡、雅砻江镇境内让白牧场范围内,场址距离木里县城直线距离约50km,场址中心坐标位于N28°21′45″,E101°06′22″。场址区海拔高度3670~4150m,场区内分布零星放牧临时周转房、无自然保护区、无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区,不存在制约工程建设的因素,本风电场属于山区风电场,场址区可由木里县城经G227国道、S216省道及牧场内道路到达,交通条件一般。
(3)采购范围:响应人须按本竞谈文件的要求为四川华电凉山木里沙湾一期风电项目一标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加工生产质量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全面负责产品的出厂检验试验、装车、运输(含运输费、保险费、仓储、短倒、转运费、税费等)、交货、现场泵送;提交全套技术质量检验试验文件。并对所供产品各方面的性能以及产品质量负责,应确保整个项目安全有效的运行。所有与供货产品相关的配套设备,均由响应人提供。
(4)交货时间:计划12月(具体以书面供货计划为准),按照采购人要求,分批进行供货。
(5)交货地点:木里沙湾风电项目每台风机机位(距自建拌合站约2-15km),具体交货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竞谈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响应人为生产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提供近1年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业绩1项,并附相关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等)。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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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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