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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宁铁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金城江铁路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广西宁铁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金城江铁路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CGS-JS20251128

为规范有序推进广西宁铁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金城江铁路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实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西宁铁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金城江铁路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27°方位直距约1.8公里处,地处东江镇加辽村乾沙屯南西面500m处,所属行政区划为金城江街道、东江镇。项目区中心位置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为东经108°2′39″、北纬 24°42′35″;采石场中心位置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为东经108°2′47″、北纬24°42′37″。项目区北面紧邻废弃的采石场,南面380米处为金城江区解放西路,西面170米处为北环路。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对金城江铁路采石场进行生态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整理、土壤改良、植被恢复、危岩清理与防护等工作,同时需完成后续管护工作,以实现矿山生态功能恢复与环境改善。本项目涉及的项目红线范围由11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为28.4050公顷。

4.预算金额:本项目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预算控制价为1526539.57元。

5.服务年限:根据《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第 4 部分:建材矿山》(TD∕T 1070.4 - 2022)附录G规定,治理修复完成后需管护3年,因此本项目服务年限 = 工程修复期 + 管护期,共计 4.0 年(其中工程修复期1年,管护期3年)。

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矿山生态修复施工、后续3年管护等全部工作,以及负责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验收交付,并确保通过所有验收单位及部门的竣工验收。

7.在矿山修复施工过程中严禁违规开采,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拥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无在建项目(以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相关行业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5.近3年(2022年10月至2025年10月)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无任何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开9%增值税发票的企业。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通过对公账号转入,交标书同时提交转账凭证),整个投标过程无违纪、串通行为的,招标活动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单位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账时需注明:XXX公司金城江铁路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ZCGS-JS20251128。

单位名称:广西宁铁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502001986190860

开户银行:工行柳州市河西支行

银行账号:2105409009300071905

单位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30号

电    话:0771-2731185

投标报价、计价依据及评标原则

1.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总额1526539.57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金额单位精确到“元”(保留两位小数),报价表中大小写金额须一致,若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3.以报价最低者中标的原则选择项目中标单位。

4.响应人依据本公告提供的内容,踏勘现场调查了解该项目的状况及施工环境及条件,综合企业自身优势及实力,合理确定响应报价。

5. 评审原则:⑴.经资格评审、诚信评审及施工企业综合能力评审合格,满足合理且有效报价,以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候选人。

6.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应严格遵循以下计价依据,确保报价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准确性:(1)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8-2013)等相关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2)地方计价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20 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 版);河池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 2025 年第 4 季度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若信息中无对应材料价格,可参考广西区直或周边地市同期价格信息,或按市场调研价计算,并在报价分析说明中注明依据)。

四、工程验收标准

(一)地质环境稳定标准

1.地质灾害防控:危岩清理与防护工程需达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DB45/T 701—2010)5.1 条款要求,崩塌、滑坡隐患点消除率 100%,边坡稳定性系数符合《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规定(岩质边坡≥1.25,土质边坡≥1.30)。

2.地形整理规范:场地平整度误差≤5cm/m,坡率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区域≤1:2.5,陡峭区域结合锚杆支护控制在 1:1.5 以内),无明显塌陷、裂缝等地形缺陷。

(二)生态功能恢复标准

1.植被恢复指标:乡土树种占比≥80%,施工后 1 年内植被成活率≥90%,3 年管护期满后保存率≥85%,植被覆盖度达到《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验收规范》(TD/T 1069-2022)中 “矿山修复类” III 级及以上标准(丘陵区域≥60%)。

2.土壤质量要求:改良后土壤 pH 值控制在 6.0-8.5,有机质含量≥15g/kg,重金属含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表 1(三)水土保持与设施标准

水土保持效果:截水沟、沉砂池等设施完好率 100%,暴雨期(20 年一遇)无明显水土流失,土壤侵蚀模数降至 500t/(km²・a) 以下。

管护期验收标准

三年管护期满后需满足:①苗木补植完成率 100%;②病虫害发生率≤5%;③水土保持设施完好率≥98%;④提交连续 12 个月的月度巡查报告及年度生态监测评估报告。

法定依据文件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验收规范》(TD/T 1069-2022)、《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 0219)、《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桂自然资规〔2024〕4 号)、《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DB45/T 701—2010)、《广西壮族自治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五、工程结算及计价依据

1.工程计价依据:依据工程开工报告、审批的施工设计图(方案)、工程量清单等材料计算工程量,采用广西区现行相关定额和计价规则,费用按定额及相关规定计价,浮动费率取中值,建筑材料单价参照工程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市场指导价。

2. 竣工结算:竣工结算以开工报告、验收单、竣工图等工程结算材料及已批准的工程预算(或已标价工程清单)进行计量计价,经第三方造价公司审定价后,按合同约定的固定总价进行结算价。工程量清单以外及设计文件以外产生的工程量,凭现场签证单及设计单位出具设计缺项清单、清单对比表进行结算。

3.工程款支付规定: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通过所有验收单位及部门的竣工验收合格后(凭所有相关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交相应工程结算资料及竣工资料,支付合同工程款的90%,三年管护期满后支付合同工程款的7%。工程质保期按国家相关保修条款执行,质保金按3%预留,质保期满后退还(无息)。工程款凭相关计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递交

1.投标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全部要求盖公章):

⑴报价(按附件投标函格式报价)。

⑵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资信文件。

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⑸近三年(2022-2024年)完成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开竣工报告复印件)。

⑹近三年(2022-2024年)内从业诚信记录。

⑺近三年(2022-2024年)公司财务证明。

⑻近三年(2022-2024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⑼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工程量清单。

⑽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制作投标报价文件必须按以上顺序排列。

投标报价文件及资料电子版需一并提交。

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内容按顺序进行编制,内容齐全,封面注明广西宁铁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金城江铁路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日期、并标注“正本”或“副本”,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用热熔胶套包封,否则招标单位有权按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章投标单位公章。密封袋外应详细注明广西宁铁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金城江铁路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投标单位的名称(加盖公章)、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注明2026年1月20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封,并按规定时间、地点送达。否则,招标单位有权按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必须字体、印章清晰,真实、有效、完整、无修改,且以中文为准,否则将视投标文件无效。如有修改,必须保证文件清晰整洁,并在修改之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投标地点、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月20日9:00-09:30,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30号(广西宁铁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技术部215室),联系人:覃工,联系电话:0771-2731185。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及投标文件获取

1.本次采购采取线上报名、线下评审的方式。

2.报名及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公司,请于2026年1月8日17时00分至2026年1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人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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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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