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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气东送干线(浙江段)安全现状评价 技术服务-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3年12月4日国务字第3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提出安全现状评价报告。2025年度需委托有安全评价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浙江输气分公司所辖川气东送管道干线(浙江段)(总计173.279公里管道)开展安全现状评价。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30日历天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描述
1 1 川气东送干线(浙江段)安全现状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按照国家管网集团《油气储运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导则》(Q/GGW 04012-2024)的要求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全面辨识管道生产运行中存在的各类危险有害因素,查找隐患问题,并分析问题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预测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划分评价单元,采用定性、定量安全评价方法进行分析评价,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从安全角度提出安全评价结论与建议,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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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5-10-12 15:00:00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5-10-09 14:21:08至2025-10-12 15:0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5-10-12 15:00:00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10-12 15:20:00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陕西省榆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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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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