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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II)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DR-2025-1010

项目名称: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II)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34,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1(柳洼项目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233,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3,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工程监理服务 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1(柳洼项目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33,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合同包2(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2(哈镇项目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233,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3,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工程监理服务 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2(哈镇项目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33,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合同包3(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3(粉房沟项目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233,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3,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3-1 工程监理服务 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3(粉房沟项目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33,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合同包4(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4(黄甫项目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233,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3,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4-1 工程监理服务 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4(黄甫项目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33,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1(柳洼项目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⑩、 落实其它相关政策。

合同包2(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2(哈镇项目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⑩、 落实其它相关政策。

合同包3(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3(粉房沟项目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⑩、 落实其它相关政策。

合同包4(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4(黄甫项目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⑩、 落实其它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府谷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Ⅱ)监理合同包1(柳洼项目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4年企业年度报告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应具备水利部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本单位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高级职称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4)拟派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监理工程师和2名监理员,其中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监理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其他管理人员要求需提供2025年7月、8月或9月份至少一个月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原色印章(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
(5)供应商需具备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信誉要求:投标供应商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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