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三峡高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智能设备2025-2026年度推广项目设备及服务框架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进行采购:
标段一:巡检及智能库房配套设备采购,采购内容:智能执法仪、智能手电筒、智能头盔、超薄巡检终端、超高频手持终端、RFID标签、NFC标签、智能锁具、智能货柜、设备配件及配套软件。辅助提供调试开发服务,该服务包含:设备产品及配套软件全生命周期授权、应用开发和测试、产品和技术文档、定制化培训、质保期运维等。
标段二:智能安防配套设备采购,采购内容:智能执法仪、监控摄像头、测温仪、拾音器、无人机等设备及配套软硬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标段一:巡检及智能库房配套设备采购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2022年1月至采购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提供至少2项信息化软硬件集成项目单个合同金额大于100万的合同业绩。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2023-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及不良记录(如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需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两年(2023、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若成立不满2年,须提供营业执照证明其成立时间,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报价人须提供目易安、华数原厂质量授权书。
标段二:智能安防配套设备采购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2022年1月至采购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提供至少2项信息化硬件集成或硬件供货项目单个合同金额大于200万的合同业绩。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2023-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及不良记录(如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需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两年(2023、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若成立不满2年,须提供营业执照证明其成立时间,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报价人须提供海康威视原厂质量授权书。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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