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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技术公司地下空间技术研究院李集、小板含水层储气库库址动态评价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储能技术公司地下空间技术研究院李集、小板含水层储气库库址动态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ZY25-SH07-FW1731TP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包括不限于:上海市、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湖北武汉汉川市等地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根据“含水层储气库库址筛选及评价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工作计划,李集、小板含水层储气库开展钻井后,需结合新钻井资料开展库址动态评价,更新库址地质认识。
2.项目基本情况:在含水层储气库库址评价过程中,仅依赖历史地质资料会出现地层划分偏差、储层非均质性判断失误等问题,结合新钻井实时数据对库址进行动态评价则可以反映真实地层条件,避免信息滞后引发的决策风险;此外,动态评价还能及时识别前期未发现的断裂隐患与储层问题,帮助及时调整井位部署或工程方案,有效规避钻井失败、储气泄漏等风险,保障项目安全有效推进。
3.资金来源:“含水层储气库库址筛选及评价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技术服务费用列支。

储能技术公司地下空间技术研究院李集、小板含水层储气库库址动态评价项目

标段编号: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1-06 17:1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1-12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6-01-16 09: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结合李集、小板含水层储气库库址新钻井资料和已有地震资料,针对开展测井曲线预处理、井震联合分析、断裂系统刻画、非均质性储层刻画、井位滚动部署等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良好履行合同能力的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3.1.2财务要求:
3.1.2.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2.2根据所报的年度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测算,响应人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3.1.2.2.1响应人于2025年以后成立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3.1.2.2.2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的,优先提供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2025年4月底前,会计师事务所对最近一年(2024年度)暂未完成财务审计的,同时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3.1.2.3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暂时无法按3.1.2.2.2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会计报表的,需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截至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不存在“资不抵债”等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财务章或公章。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布后,如与承诺函不符,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响应人承担。
3.1.2.4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且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无需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同等报表代替)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与承诺函不符,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响应人全部承担。
3.1.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储气库库址筛查或气库评价或油气田地质评价或地震地质综合研究等方面项目业绩。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项目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承接国家或省部级课题未签订合同文件材料的可提供项目批准通知、项目计划书主要页(研究内容、盖章页等)等证明材料,时间以项目批准通知或项目结题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1.4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供应商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5)没有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禁止其的处理决定。
3.1.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①项目经理须具备物探专业、地质勘探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同等职业能力(副研究员或副教授人员)的证明文件(需提供职称证书或任职资格证描件或其他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
②项目经理须为供应商自有员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聘用证书或响应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③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合同期内全程投入项目技术服务与实施(需提供承诺书)。
(2)项目人员要求
供应商设定的项目组人员不少于5人(不包含项目经理),项目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如确需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需提供承诺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款规定的情形。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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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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