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发电大坝安全监测平台高清全景摄像项目
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新华发电大坝安全监测平台高清全景摄像项目
- 项目编号:XHSL-XJD-26-00024
- 交货/服务时间: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甲方进场通知之日起预计4个月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具体进度安排详见《技术规范书》。
- 交货/服务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中核集团新华发电喀什运营事业部(齐热哈塔尔水电站、阿尔塔什水电站、錾高水电站、恰木萨水电站)、新疆库尔勒迎宾路55号南庭北院水电大厦(小山口水电厂)、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神湖东路15号新华发电(冲乎尔水电站、吉勒布拉克水电站)、新疆和田市迎宾路550号新华发电(波波娜水电站)、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沙坡头水电厂、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浯溪街道金盆东路108号华信国际大酒店(浯溪水电站、会人溪水电站)。
- 供货范围:拍摄冲乎尔水电站、吉勒布拉克水电站、齐热哈塔尔水电站、錾高水电站、恰木萨水电站、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小山口一级水电站、波波娜水电站、浯溪水电站、会人溪水电站、沙坡头水电站的全景高清照片。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 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近3年(2023年1月至今)应具有大型广告宣传或航空测绘或无人机拍摄等类似业绩(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其他佐证材料,合同应包含主要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盖章等)。
(3)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未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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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