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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区长岭河天境湾段河道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昌市点军区长岭河天境湾段河道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9 15:58|发布单位:湖北汇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1-22|项目监管地:点军区|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50420260600003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4-2025-00233

3、项目名称:宜昌市点军区长岭河天境湾段河道治理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0.370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53.653997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位于点军区联棚乡长岭村,实施桩号为长岭河K10+008-K10+490段,总长482m,其中河道治理长度为269m,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长度269m;河道岸坡护砌169m;新建人行步道719m,踏步5处;修坡整形0.22万㎡,绿化1102㎡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采购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6.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6.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6.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6.5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6.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单位人员。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项目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合法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6.7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2025年7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电子章的证明材料或个人社保信息网页查询截图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重要提示: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10日至2026年01月16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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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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