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5411GZG103025401
项目名称:2025年医疗及相关设备购置项目(临床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84,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临床医疗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1,184,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普通诊察器械 | 全自动血压身高体重测量系统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3,000.00 | - |
| 1-2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半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 | - |
| 1-3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心电图机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 | - |
| 1-4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动态心电血压记录仪 | 10(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80,000.00 | - |
| 1-5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睡眠呼吸监测仪 | 5(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 - |
| 1-6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肺功能测定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 | - |
| 1-7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动态心电记录仪单导 | 3(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69,000.00 | - |
| 1-8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胰岛素泵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7,000.00 | - |
| 1-9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机械排痰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 | - |
| 1-10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无创呼吸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合同工作。其中,合同签订后14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到货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正常工作,设备正常运行后,经采购人确认,供应商可提出验收建议,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③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④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格式按采购文件第六章的投标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格式按采购文件第六章的投标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格式按采购文件第六章的投标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格式按采购文件第六章的投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临床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临床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格式按采购文件第六章的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采购包)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1)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2)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