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富顺县2024年重点山坪塘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富顺县2024年重点山坪塘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富发改发【2025】16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鸿宇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市鸿宇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部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自贡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自贡市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富发改发【2025】16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内容及规模:整治山坪塘7座,包括清淤扩容,整治挡水建筑物,排水设施,放水设施;新建下塘梯步,便民路等。
2.1.2 项目工期:5个月(150个日历天)。
2.1.3 建设地址:富顺县李桥镇、骑龙镇、代寺镇、古佛镇。
2.1.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施工工程总承包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
作。
2.1.5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全部内容;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0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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