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主城区河西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三期)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主城区河西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三期)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发改审批[2022]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发改审批[2022]1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市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
2.2项目规模:对遂宁市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术改造,拆除建筑面积418平方米,新建配套用房建筑建筑面积607.52平方米。
2.3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设计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设计深度应达到施工要求,并完成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5标段划分:设计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企业,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 **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