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实验小学高铁校区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长宁县实验小学高铁校区新建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发改固【2025】1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长发改固【2025】16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长宁县长宁镇高铁新区楠竹路。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拟用地约49.1亩,新建校舍约20000平方米,运动场约150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同时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含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和缺陷责任期。 2.5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06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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