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前锋区大美田园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龙塘街道金寺村大美田园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项目名称)施工三标段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前锋区大美田园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龙塘街道金寺村大美田园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项目名称)施工三标段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前锋区大美田园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前区发改项〔2020〕25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鑫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债券资金、区级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鑫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前锋区大美田园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前区发改项〔2020〕258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顺华投建设(四川)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龙塘街道金寺村。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墙体、屋面、门窗工程、外装修工程、内装修工程、油漆涂料工程、建筑防火等。
2.4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的全部施工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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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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