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蒲江县城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充电桩建设一标段(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蒲江县城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充电桩建设一标段(项目名称)已由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07-510131-04-01-351800】FGQB-01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蒲江城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蒲江城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7-510131-04-01-351800】FGQB-013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蒲江县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计划进行6个点位充电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
2.4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除外)
☑ 其他: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3.1.4 财务要求:●无;
○提供:近 3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3 年的)无亏损。
3.1.5 业绩要求:○无;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正在施工☑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显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含联合体牵头人)须不超过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
3.4投标人须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取得相应类别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未取得的,其信用得分为0分。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开标当日(9时后)从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上(http://cbs.chengdu.com.cn/)获取的结果为准并自动关联到《投标情况公示表》。
□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按照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专业类别为:
(电力工程暂不适用) 行业 (电力工程暂不适用) 分类。
3.5 资质要求为单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资质要求为多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对应的信用类别(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开标当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获取的联合体成员的信用类别,须与联合体协议约定一致;不一致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最终信用得分为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