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页右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北新镇邦道村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齐富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北新镇邦道村。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估算投资约1000万元。
2.1.3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启东市北新镇邦道村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特别提醒: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指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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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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