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南部净水厂续建、贺兰山水厂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银川市南部净水厂续建、贺兰山水厂改造工程的核准意见(银审服(批)发[2025]2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银川市西夏区。
建设规模:扩建南部净水厂25万m³/d,供水能力达到75万m³/d,主要包括:改造现状配水井及预臭氧接触池、新建综合净水车间1座(内含12.5万m³/d复合沉淀池2座、25万m³/d的V 型滤池1座)、反冲洗泵房及鼓风机房1座、热泵机房1座,改造送水泵房及变配电室、加氯加药间增加部分设备、污泥浓缩池及投配泵房增加部分设备、泥水处理间及变配电室增加部分设备。贺兰山水厂进行技术改造,使产能规模由15万m³/d达到20万m³/d,本次改造主要包括:为现状高密度沉淀池更换部分设备,新增3格滤池,改造现状液氯系统,改造送水泵房,增加污水处理系统。
招标范围: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核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和清单漏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及清单漏项审核止。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完成造价咨询服务所必需的设备、软件和技术能力,并有相应的经验和实例。
3.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执业证、注册证),其他人员需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3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在过去三年内无违法记录、重大责任事故和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违规事项。
3.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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