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预旺镇镇区排洪陡坡工程施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预旺镇镇区排洪陡坡工程施工己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心县预旺镇镇区排洪陡坡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5〕3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同心县水利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同心县预旺镇
2.2建设内容:对东沟大桥上游北侧损毁排洪陡坡进行拆除回填及边坡砌护,同时对岸上台地实施开挖回填夯实处理,长66m;东沟大桥下游南侧新建一座排洪陡坡,长300m。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对东沟大桥上游北侧损毁排洪陡坡进行拆除回填及边坡砌护,同时对岸上台地实施开挖回填夯实处理,长66m;东沟大桥下游南侧新建一座排洪陡坡,长300m。
注: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2.5计划工期:214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提供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开标前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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