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陕西省黄龙县150MW陆上光伏项目水土保持论证技术服务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三峡新能源黄龙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三峡能源陕西省黄龙县150MW陆上光伏项目水土保持论证技术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三峡能源陕西省黄龙县150MW陆上光伏项目水土保持论证技术服务,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开展三峡能源陕西省黄龙县150MW陆上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审查和修改,最终通过市水保站组织的专家评审以及取得市行政审批局批复,承担相应的评审费。同时,因项目已基本建成,在水土保持方案变更过程中需协调并避免未及时变更水土保持方案和未及时缴纳水土流失危害补偿费等原因导致评审不通过,确保变更后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实际面积进行缴纳,在报告编制、评审过程中,若相关部门对成果质疑,由报价人负责解释、补充、修改及完善,满足相关评审要求。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首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光伏项目已完成水土保持方案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等证明文件,且须包含显示合同签订日期和具体工作范围及付款发票);
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担任过至少2项新能源项目(风电或光伏)水土保持方案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提供材料需体现人员任职信息或单位任命内容等关键信息);②项目团队至少由3人组成(含项目负责人),③所有技术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为报价人在职员工(须提供人员社保证明)。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2022年-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 10 月16日 17 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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