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Q2511004230454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长电(张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甘肃张掖抽水蓄能电站应急能力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咨询服务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甘肃张掖抽水蓄能电站(以下简称电站)位于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和肃南县境内,距张掖市直线距离28km。电站装机容量为1400MW,属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发电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组成,其中上水库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39m,下水库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35m,上、下水库进/出水口之间的输水管道总长约 2487.34m, 其中引水系统全长约1310.50m,尾水系统全长约1176.84m(含尾水明渠131.49m), 电站距高比为 3.66,额定水头573m。
2.2 采购范围
(1)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咨询服务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等要求,赴甘肃张掖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现场实地考察,并结合考察情况评估电站(含监理、施工等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土建施工期1次,金结及机电安装期1次,共2次),指出标准化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指导、协助各参建单位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组织专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2次,并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标准;每次评估完成后编制《甘肃张掖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2)应急能力建设评估
按照《电力建设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DL/T 1921-2018)、《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等要求,赴甘肃张掖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现场实地考察,并结合考察情况对电站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内容进行评估,指出存在问题与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指导各参建单位应急能力建设;组织专家开展应急能力培训2次,编制《甘肃张掖抽水蓄能电站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报告》,并协助报送至国家能源局甘肃省能监办等政府机构。
2.3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总服务期27个月,计划期限2025年10月至2027年12月(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具有电力行业安全与应急方面的咨询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文件或工程完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参与过大型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与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咨询相关服务(需提供职称证书,任职通知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注:大型水电工程认定以《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NB/T 11012-2022)规定为准,即装机容量≥300MW;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近3年(2022-2024年)无连续2年亏损;
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10 月 17 日 17 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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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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