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北分公司磁县二期和信都二期分布式光伏设备运维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1-3-063-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河北分公司磁县二期和信都二期分布式光伏设备运维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磁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华能(邢台)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邯郸市磁县、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
2.2 规 模:
(1)磁县二期分布式光伏项目地点:河北省邯郸市磁县磁县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位于河北省邯郸市磁县,总装机容量52.8MW,分布在磁县各乡镇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农户等可建分布式光伏的部分区域,选用峰值功率545瓦/550瓦/555瓦单晶硅光伏电池组件,采用“全额上网”模式。
(2)信都二期分布式光伏项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信都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总装机容量17.15MW,本项目在信都区17个乡镇、8个街道及工商业场区可建光伏的区域进行光伏电站建设,采用550Wp单晶硅光伏组件,采用“全额上网”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种模式。工商业场区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乡镇农户分布式光伏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工商业、农户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采用0.4kV分散式并网方式。
2.3 标段划分: 华能河北分公司磁县二期和信都二期分布式光伏设备运维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河北省邯郸市磁县、邢台市信都区
2.5 服 务 期: 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华能磁县二期和信都二期分布式光伏所有现场设备(含光伏组件、组件支架、逆变器、并网箱、各设备之间连接电缆、揽风绳、防风拉杆、防风挡板等)巡检、日常维护、缺陷处理、事故处理,负责协助采购人管理人员完成电站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监督管理、环保管理、电费收取及其他日常相关事务工作,保障电站设备及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本项目统招分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要求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分布式光伏设备运行维护或定检的业绩,需附合同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15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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