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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2026-2028年综合代维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2026-2028年综合代维项目(项目编号:JXZT-2026-1052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

1.1.1项目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56398.9536万元,不含税预算金额52107万元。其中:

  ①主体部分:含税预算金额55179.9536万元,不含税预算金额50957万元;

  ②能源部分:含税预算金额1219万元,不含税预算金额1150万元。

1.1.2采购内容:

①综合代维:日常巡检、故障处理、资源/安全/用电/管理、物业维系、基础资料维护等工作;

  ②发电服务:应急及重大活动通信保障;

  ③专项维修:电池性能检测、空调、机房防水补漏/照明/门锁、防雷接地连接、交流空开等设施的零星维修;

  ④两翼维护:基于共享一体站址或衍生智联业务维护、能源业务维护(能源充换备发电、光伏等设备的维护);

  ⑤一体化共维:运营商主设备和传输线路维护。

1.1.3实施区域:江西省。

1.1.4项目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1.1.5合同签订:中标人将分别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签订合同。

1.2本项目划分11个标段,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3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标段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标段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主体部分

能源部分

中标人数量

份额

份额占比

实施区域

代维服务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发电服务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专项维修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智联维护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一体化共维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主体部分不含税预算合计 (万元)

主体部分含税预算合计 (万元)

能源维护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能源维护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1

南昌

2456.02

2240

1125

84

666

365

/

2240

2456.02

/

/

3

份额一

49.11%

红谷滩新区、新建区、湾里区、南昌县

1422.9856

1304

759

54

399

92

/

1304

1422.9856

/

/

份额二

28.46%

进贤县、青山湖区、高新区、青云谱区

1121.8304

1025

556

31

369

69

/

1025

1121.8304

/

/

份额三

22.43%

安义县、昌北区、东湖区、西湖区

2

九江

2683.4012

2479

1818

84

436

141

/

2479

2683.4012

/

/

2

份额一

50.19%

浔阳区、濂溪区、湖口县、德安县、武宁县、永修县、瑞昌市

2663.2988

2459

1782

80

408

189

/

2459

2663.2988

/

/

份额二

49.81%

共青城市、彭泽县、修水县、柴桑区、都昌县、庐山市

3

上饶

9617.6312

8915

3668

437

1573

383

2566

8627

9312.3512

288

305.28

1

份额一

100%

全市

4

抚州

5770.6372

5360

2533

190

860

108

1597

5288

5694.3172

72

76.32

1

份额一

100%

全市

5

宜春

3609.7284

3321

1951

139

851

193

/

3134

3411.5084

187

198.22

2

份额一

54.60%

丰城市、樟树市、奉新县、高安市、靖安县

3000.894

2763

1710

68

638

187

/

2603

2831.294

160

169.6

份额二

45.40%

铜鼓县、万载县、宜丰县、袁州区、上高县

6

吉安

8006.2296

7430

3294

127

1202

266

2374

7263

7829.2096

167

177.02

1

份额一

100%

全市

7

赣州

4960.5648

4575

2897

439

1147

92

/

4575

4960.5648

/

/

3

份额一

54.63%

赣县区、南康区、信丰县、章贡区、大余县、龙南市、全南县、安远县、定南县

2802.0752

2592

1903

138

458

93

/

2592

2802.0752

/

/

份额二

30.86%

会昌县、宁都县、瑞金市、石城县、兴国县、寻乌县

1317.68

1218

825

112

237

44

/

1218

1317.68

/

/

份额三

14.51%

崇义县、上犹县、于都县

8

景德镇

1981.9116

1835

1249

120

337

39

/

1745

1886.5116

90

95.4

1

份额一

100%

全市

9

萍乡

2058.3536

1894

1054

140

463

135

/

1792

1950.2336

102

108.12

1

份额一

100%

全市

10

新余

1520.4504

1400

906

68

313

99

/

1386

1505.6104

14

14.84

1

份额一

100%

全市

11

鹰潭

1405.2616

1297

824

67

265

71

/

1227

1331.0616

70

74.2

1

份额一

100%

全市

合计

56398.9536

52107

28854

2378

10622

2566

6537

50957

55179.9536

1150

1219

17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报价折扣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五级以上(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资质;

(4)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可由1人具备A条目和B条目要求,也可由2人分别具备A条目和B条目要求):

A.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B.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可由1人具备A条目和B条目要求,也可由2人分别具备A条目和B条目要求):

A.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B.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由1人具备A条目和B条目要求,也可由2人分别具备A条目和B条目要求):

A.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B.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1人,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1人;

上述所有人员须提供证书及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或下属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备注:

①A证、B证、C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人员之间互相不得兼任(禁止任何两类证书由同一人持有,例:A证人员不得兼任B证人员);

②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有效的电子版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或者电子证书超出使用时限的,该证书无效;

③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复审的须提供复审证明,且须在https://cx.mem.gov.cn/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

2.4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基站综合代维或动力配套代维业绩且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1)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是单项合同,则仅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2)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是框架合同,具体如下:

①提供的框架合同关键页有具体金额,则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

②提供的框架合同关键页无具体金额,则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时包含订单和结算依据则以结算依据为准。

备注:

①合同时间均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②合同关键页须包含合同名称、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合同金额页。

2.5投标人须承诺企业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企业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

2.6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3年2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21年2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1年2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江西省分公司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江西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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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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