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溪县仙源庄水利枢纽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方)为金溪县大美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金溪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级预算内补助资金、中长期国债及政府专项债券等。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理平行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金溪县仙源庄水利枢纽工程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平行检测)项目。
2、项目地点: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仙源庄水利枢纽工程坝型为碾压砼重力坝坝型,最大坝高78.30m,正常蓄水位203.00m,水库总库容为1124万m3,兴利库容960万m3,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永久性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4、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约为10.56亿元,本项目控制价为154.06万元。
5、招标范围: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水利部关于印发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2】581号)、《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抽样检测规程》(DB36/T 1206-2019)及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本工程项目必须的全部监理平行检测项目及检测量,检测项目、检测量和频率应符合规范和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并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监理平行检测须与工程建设施工进度同步进行),具体详见“第六章 招标人要求”;
6、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利工程相关的施工规范及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程及验收要求;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应具备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量测类、金属结构工程及机械电气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并持有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
4、投标人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7、与本工程施工中标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检测机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8、根据《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承担施工自检的检测单位,不得承担本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平行检测。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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