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30-QZDL-G2025-0005 项目名称:盱眙港航中心工作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21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盱眙港航中心工作艇更新项目,具体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可任选以下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五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