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8032025000071
项目名称:G108北京至昆明公路K2364+330~K2367+571段桥梁群结构监测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72,264.7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①监测系统实施: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监测系统须在1个月内完成部署并上线试运行,系统试运行期满3个月后组织交工验收)。 ②系统运维与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技术服务:3年(自监测系统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投标人需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质量检测机构等级证书。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相关有效期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即1个牵头人最多加1个成员方。(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质量检测机构等级证书。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意愿和真实情况;(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